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变化需要注意,包括下列三个方面:
(1)投资者需根据沪深300指数期权上市运行的不同风险程度评估风险权重;
(2)股指期权产品上市运行和交易规则变化需要分析风险权重;
(3)期货公司拟增加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系统,设置套利系统后,将其作为套期保值使用;
(4)期货公司决定新增的股指期权产品上市后,产品设计和交易所需关注期货公司选择,期货公司在产品设计中应将其作为主产品,实施套保交易,当其产品价格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决定恢复投资于套期保值业务中;
(5)期货公司应考虑手续费收取的计算方法,在这里注意,期货公司应在实际交易中根据实际交易盈亏来确定产品的手续费收取标准,在相关结算、确认交易所确认结算、确认交易所确认结算、确认结算金额时,对期货公司应予收取的手续费作为处理,将该笔交易保证金和相应的手续费等费用纳入结算、确认结算等。
(6)当期权产品新上市期权产品进入市场,交易所应考虑在合约挂牌时,依据市场情况,在交易所确定的交易参数中预先计算该产品的手续费收取标准,确定合约挂牌数量和保证金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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