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股指期货交割是指交易所按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或停止交易等措施,或由交易双方自主决定。
(1)买卖双方在下列范围内同向他人出售或者买卖规定数量的特定证券的;
(2)协商或批准采取强制措施的;
(3)特定对象之间的股指期货交易。
(4)其他证券的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以股票指数为交易标的物的证券买卖。
(5)在交割期内不交付的证券。
(6)由卖方或买方协商同意后,买方还可以选择通过证券经纪商的“AMS”系统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可以通过股指期货经纪商进行卖空,进行对冲,买空的证券是证券,在交割期内是不接受的。
(8)履约的证券。
(9)未经批准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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