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焦炭合约的内容为:当日焦炭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即: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月份为3、4、5、6、7、9、11月,而在这个过程中交割的时间由交易所规定。
焦炭期货的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只是开仓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定执行,而在实际交割期内只允许卖方交割。而在焦炭期货交割过程中,除了要注意存放在仓库的焦炭要及时注销,还要注意交割单位的数量,因为品种不同,质量等级不同,例如大商所规定焦炭品种的质量等级是A级,且交易单位是200吨,而郑商所规定是100吨,既20吨。
焦炭期货的交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实物交割,另一种是现金交割,分别是通用货品期货、期权期货。
例如焦炭期货上市于焦炭期货2001,交易代码为J,上市后为CJ,但持仓量与近月持仓量比已经相当高,表明投资者只要持仓1手焦炭,就有机会做到5手。另外,5吨是一手焦炭的合约规模,5吨是1手。
以上便是有关于焦炭期货交割月份以及实物交割的介绍了,希望对各位投资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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