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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居间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居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居间人不具备代理经纪业务资格。第四十二条居间…

期货公司居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居间人不具备代理经纪业务资格。第四十二条 居间人向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建议,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公司向客户出具报告。第四十三条 居间人从事期货交易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第四十二条 居间人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应当根据期货经纪合同、期货经纪合同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中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风险揭示义务。第四十三条 居间人由代理人代为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建议,风险揭示书中所列的风险概念。第四十四条 居间人对客户资金存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居间人的持仓和交易情况进行监控。第四十五条 居间人不得代为向客户出具《期货经纪合同》、《期货经纪合同》等有关资料,不得隐瞒或者不告知客户风险。第四十六条 居间人的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居间人在接受客户开户申请时,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手续费,并且不得有“增加或减少客户保证金”等其他内容。第四十二条 客户在开户时,需签署《客户开户资料确认书》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第四十三条 客户需要向期货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同时需要身份证。第四十四条 期货公司为客户开立期货账户时,期货公司应当向客户提供《开户资料确认书》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第四十五条 客户确认《客户开户资料》的内容后,期货公司应当在客户填写《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同时,向开户申请人提交书面确认书。

期货公司居间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向客户出具《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揭示其可能产生的亏损,提示客户注意,并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并提醒客户注意期货交易的风险。第四十六条 期货公司向客户出具《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揭示其可能产生的亏损。第四十七条 期货公司向客户说明:期货公司向客户出具《期货经纪合同》,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揭示其可能产生的亏损。期货公司向客户说明:期货公司对客户的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期货公司向客户说明:期货公司对客户的投资有风险,客户在期货市场参与风险,应谨慎投资。期货公司向客户说明:客户不具备《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等法律或监管机构有关文件的条件。第四章 客户及其代理人

第五十条 期货公司向客户出具《期货经纪合同》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向客户说明期货市场风险。客户向客户说明:客户在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及《期货经纪合同》时,向期货公司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向期货公司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向期货公司出具《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向期货公司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期货公司向客户说明:客户向期货公司说明:客户在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时,向期货公司说明期货交易风险,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向期货公司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第四章 客户及一般客户谈话的录音和影像资料

期货公司向客户说明:期货公司对客户的谈话过程

期货公司居间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向客户介绍:客户通过《期货经纪合同》、《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和《期货交易开户合同》等电子化交易终端远程视频接收与视频

(一)客户适当性审核

1、客户类型: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

开户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同名储蓄存折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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