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最早产生于多少年?交易所最初萌芽于美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发现已被广泛运用于金融商品和能源等期货合约。为了普及商品期货的合约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合约的连续性。合约的连续性是指合约期间不同月份的商品的合约数量,远期合同和期货合约的数量。
第二,价格发现。合约的选择是在期货合约出现时能够快速发现和有效对冲的重要手段,市场对期货合约价格影响的有效性称为该合约的价值。
第三,保证金制度。合约的价值可以公开表达,合约中的各种条款也被认为是重要的。
第四,与期货合约相同,股指期货合约中也可以分为基准指数期货、现货指数期货、掉期合约等。
第五,风险控制。合约在进行交割时,交易双方均需支付保证金。因此,从事套期保值或投机的套期保值交易者,需注意由于保证金的存在,即使保证金比例不足,也有可能通过平仓或实物交割来避免被强制平仓。
第六,交易交割。套期保值是指利用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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