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主体的权利及义务
期货市场的功能是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以实现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期货市场是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场所,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情况进行规范。
期货交易主体的权利包括:买卖双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等;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的手续费标准、交割标准、交割地点、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等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交易者享有期货合约交易的权利,但是其义务不应该因交易盈亏而免除。期货交易主体根据不同商品的价格波动而作出不同的选择。
期货交易所是指期货交易者依照有关法规、交易所章程履行义务,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对期货交易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互联网、通讯、计算机网络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交易,贵金属、能源等大宗商品的交易;服务外包业务。
期货交易场所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期货交易所。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市场的结构根据交易对象可以划分为期货合约和期货合约。期货合约的交易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期货合约的交易者。期货合约的交易目的是为了回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引起的风险,而期货合约的交易者则是为了转移市场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