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交易细则(原油交易规则):
1.1、上海原油期货交易单位:10桶/手,涨跌停板幅度是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2.原油期货最小变动价位:0.1元(人民币)/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3.交割单位:5吨/手,交割月份为1-12月,交易代码为SC。
4.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法定节假日休市。
5.交割单位:10,000桶/手,交割月份为1-12月,交易代码为SC。
6.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7.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8.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9.上海原油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品种:原油期货交易单位:1000桶/手,交割地点为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10.交易规则:最小变动价位:1元(人民币)/桶,交易代码为WTI。
11.交易单位:10桶/手,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12.交割日期:在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13.交割结算价:按照中行发布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管理办法》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14.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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