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
【交易所通知】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实行交易者适当性制度》以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本期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二、对于临近交割月的期货合约,期货交易所有权规定临近交割月的套利交易者可以考虑进行平仓操作,买入或卖出同一月份的期货合约,即卖出开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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