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标准合约(上海螺纹钢期货交割)合约(上海螺纹钢期货交割)合约(上海螺纹钢期货交割)附件1. 修改螺纹钢合约交割交易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修订内容包括:
1、交割单位:10吨、5吨、10吨、20吨、45吨、80吨、125吨、120吨和120吨等。
2、最小变动价位:10元/吨。
3、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4、限仓标准: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5、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6、交割单位:2吨、10吨、20吨、200吨和200吨等。
7、交割价格:螺纹钢期货交割标的物为热轧卷板期货合约,规定热轧卷板期货交割品的质量标准,由螺纹钢生产用热轧卷板期货交割品的出厂含税品和准注册品牌的无水无杂品组成。
8、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9、最后交割日:最后交割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10、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进行实物交割的交易双方在期货合约到期前一次或多次转移期货合约所有权的交易行为。在实物交割的交易中,只有一方不能完成交割,其结果是买方不能完成交割。所以在实物交割中,卖方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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